人類因為對於團體生活之需求,所以要求人與人 間之公平正義,為了實現公平正義,於是乎創造了「 法律」,但是「法律」並非即是「公平正義」,而只 是實現「公平正義」的其中一種工具,「徒法不足以 自行」,法律需要人民共同地尊重,以及適切地加以 執行,方能達成實現公平正義之目的。
吾人常言道:「遲來的正義,不是正義。」,所 以要求快速的法律效果,例如:速審速結,然而審判 的速度與實體真實的發現,卻必然地呈現對立關係, 快速的審判,也往往導致誤判的結果;故為求折中, 讓法律專家來代理人民適用法律,即為不得不之選擇 。
既然如此,人民應有了解如上所述之法律真實面 象,以及易於接觸法律專家之權利,本所基於多年來 之法律實務經驗,在此願盡一己之力,分享各方面之 法律心得,希冀到訪本所網站之人,均能有所收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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